合同是买家维护合法权益的保障。旅游者假如参加旅游社组织的团队旅游,需要要知道自己有什么合法权益应遭到保护?要和旅游社一同签定一份合法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有统一的规范格式,分列出游客与旅游社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陷阱:
信誉差的旅游社为了给地接社、导游留下赚钱的操作空间并逃避责任,会在合同中做手脚,对旅游社应承担的责任条约模糊化,而对免责条约则一再扩大。还有些旅游社故意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以“行程安排表”来代替合同。更有甚者,他们只给游客一张收据而没合同,或仅凭一些传真上的简单描述来进行业务操作。“交钱之前是上帝,交钱之后成鱼肉”,是一些黑心旅游社对待游客的真实写照。
应付办法:
加大防范合同风险的意识。旅友们拿到合同后别急于签字,必须要仔细阅读各项条约,发现对自己不利的或模棱两可的语句必须要修改。旅游标准合同一式两份,游客和旅游社各存一份。出货成本后,还要让他们出具正式发票。
合同需要详细列出旅游行程与标准、双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格式合同条约中未明确的内容,应通过补充条约来达成。
旅游行程与标准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包含:
1、日程
行程表中应注明出团、返回的时间与各旅游环节的时间,其中包含:景点、购物、就餐和入住时间等等。
2、观光娱乐
明确观光娱乐景点及停留时间。
注:事先弄了解旅游目的地有什么可以安排的自费项目与怎么收费是尤为重要的。
3、交通工具及标准
交通工具如飞机可注明机型、航空公司;火车则注明快慢车、硬座或硬卧;汽车则注明国产还是进口、有无空调、几座。
4、吃、住宿标准
标明沿途吃住点的酒店名字。餐饮标准应明确是几人几菜几汤,几荤几素。住宿标准应注明是几星级餐馆还是招待所。应该注意的是,餐馆准三星、准二星的提法是不规范的,签协议时要防止。
5、游客取消行程补偿标准
6、旅游社取消行程计划补偿标准
7、自费景点的数目和购物的次数
本项是旅游纠纷最集中的方面,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8、保险金额
关注意料之外旅游保险合同。该项合同是国家强制性保险范畴,由旅游社代买家向保险公司投保,旅游前,必须要查询是不是有旅游社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针对此次旅游的《意料之外保险合同》,以防范风险。